三、游客報名須知:
1、報價中所含游客往返機票均屬團隊特價優惠票,并憑游客提供的資料(姓名、身份證或護照、小孩:戶口本或身份證購買,該票一經出票,不得簽轉、更改、退票。因游客提供資料有誤,導致不能登機或延誤等責任,由游客自行承擔。
2、 請客人帶好有效身份證明(成人:身份證或護照;12歲以下兒童:戶口本/出生證明/身份證)在航班起飛前120分鐘到達烏魯木齊機場出發廳,在“逍遙海南”導游旗下集合;抵達機場后見寫有組團社名稱及領隊(全陪或客人)姓名、人數的接機牌下集合;因客人原因延誤乘機,責任由客人自負。
本公司三亞接送機聯系電話如下:三亞接機電話:13322099207 三亞送機電話:18976268599
3、旅游意外險由客人自愿購買,組團社有提醒告知的義務,地接社均只含最高賠付額50萬元的旅行社責任險。
4、請關注出行日期海南天氣預報,并帶好防曬霜、遮陽傘、墨鏡、泳衣、涼鞋;合理攜帶藥品,如:暈車藥、腸胃藥、驅風油、止血貼、感冒藥等;
5、夜間或自由活動期間宜結伴同行并告之導游,記好導游電話備用。注意安全,保管好個人財物,貴重物品請放置酒店保險箱保管或到酒店前臺免費寄存;
6、行程中已包含的景點、項目及餐飲等,因客人自身原因不參與視為客人自動放棄,旅行社將不退費用。
7、特別申明:海南報價為綜合優惠價,游客不再享受單項優惠,如網上購買的打折/團購優惠景區門票、酒店等;另持老年證、學生證、導游證、軍官證、教師證、記者證等可享受景區門票減免或優惠政策的特殊人群參團,不再重復享受景區優惠政策,行程中包含的景點不用不退,注明“需另付費”的自費景點及娛樂項目均需按景區掛牌公布價執行;
8、在保證景點不減少的情況下,旅行社有權調整行程的先后順序。如遇天氣、景區政策性調整及政府會議接待等原因不能正常游覽的景點和餐宿,旅行社按成本退還給游客;行程中已注明“需另付費”的項目也是行程安排內容(請組團社在游客報名時,以附加合同的形式說明),游客可自愿選擇參與,過半游客參與導游即可安排,不參與的游客需在景區門口等候(注:不參與客人需下車自由活動,并須于約定的時間、地點集合);
9、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誤或變更產生的費用由客人自理,未發生的費用旅行社按成本退還;
10、游客因自身原因需中途離團,須與地接接團導游簽署書面《離團申請書》,且給導游補交離團費200元/人/天,并將《離團申請書》傳真給報名組團社確認回傳給地接社,經地接社確認后方可離團,未發生的一切費用一概不退,離團后所有的安全責任客人自負。(注:若客人在未提出離團申請情況下私自離團,地接社有權向客人報名的組團社說明情況,并向本地旅游主管部門提出申報后,按雙方同意解除旅游合同情況處理,離團后所有的安全責任客人自負);
11、海南旅游車為滾動發班,均按每人一正座提前調車,如需加大車型,須補多出的車位差價(26座以下的車型均無行李箱);抵達海南前24小時內取消合同的游客(如因航班延誤無法抵達等),需向我社交已經產生的旅游車位費280元/人及合同約定的其它已產生費用;
12、海南部分景區及酒店為方便游客,有自設商場及特產購物等情況(如興隆熱帶植物園、天涯海角、呀喏達、椰田古寨等景區),煩請游客理解,切勿誤會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購物店,此類投訴我社無法受理,敬請諒解!
13、我社導游將嚴格按照行程安排,請務必把我社行程交給客人。若因貴社原因,委托我社接待行程內容與游客手持行程內容不一致,導致投訴,責任由貴社承擔;地接社以游客在海南自行填寫的《游客意見書》為衡量游客參與該團旅游滿意度的主要依據,請尊敬的各位游客認真填寫。由于旅游行業的跨區域性,旅行社均不受理因虛假填寫或不填意見書而產生的后續爭議和投訴;游客的投訴訴求以在海南當地,游客自行填寫的意見單為主要據,其他的訴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;如在行程中對旅行社的服務及接待標準有異議,請在旅游目的地當地用(固定電話)撥打免費質量監督電話400—870—1234,有爭議盡量在當地解決,如旅行期間在當地解決不了的爭議,可在當地備案;提醒各位游客:旅游投訴的有效時間為團隊返回出發地起30天內有效。
14、蜈支洲島對70歲以上(含70歲)老人及行動不便人事不予接待,煩請向報名客人提示說明。
游覽過程中請注意環保、垃圾入袋,除了美好印象,什么都不要留下! |